东莞市刑辩律师案例:万某抢劫抢夺一案委托律师进行成功辩护
东莞市刑辩律师案例详情:辩 护 词尊敬的审判长、陪审员:
东莞市**律师事务所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万成功亲属的委托,指派我担任辩护人,依法出席今天的诉讼活动。庭审前辩护人详细地查阅了案卷,并多次会见了被告人,并经认真听取刚才进行的庭审调查及其举证质证活动,辩护人对于本案的相关事实及证据情况已经清楚。现根据事实并结合法律的规定,提出如下辩护意见:东莞市刑辩律师
辩护人对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万成功犯有抢劫罪、抢夺罪没有异议,仅就本案中对被告人万成功的量刑及处罚提出如下辩护意见:东莞市刑辩律师
一、 本案中对涉案财物的估价明显偏高,希望人民法院在认真核实后重新予以认定。在本案中,价格鉴定书对于涉案财物的估价部分明显偏高,没有充分考虑涉案财物的新旧程度,做出的鉴定结论与实际价值不符,希望人民法院能够重新对涉案的财物进行评估鉴定,以确定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估价格来,以保证本案能够得以公平公正的审理。
二、被告人万成功为初犯,犯罪的主观恶性不大,犯罪情节并不十分严重,涉案金额也相对较少,依法应当酌情从轻处罚。 东莞市刑辩律师
被告人万成功在涉案前一贯表现较好,没有前科劣迹,属初犯,依法应当酌情从轻处罚。被告人万成功文化程度不高,法律意识淡薄,法制观念不强,由于家庭贫困因生活所迫一时糊涂走上了犯罪的道路,其犯罪的主观恶性相对较小,具有酌情从轻的处罚的情节,希望人民法院依法从轻处罚。从本案中查明的事实可知,被告人万成功无论是涉案的次数还是涉案金额都相对较小,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因此也相对较小,犯罪情节相对来讲并不十分严重,依法应当酌情从轻处罚。东莞市刑辩律师
三、被告人万成功认罪态度良好,具有悔罪表现,不致再有危害社会的可能,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被告人万成功在归案后,能如实向警方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,积极配合并协助警方及时查明了整个案情。被告人万成功在归案后无翻供表现,认罪、悔罪态度好,愿意接受处罚,改过自新。被告万成功多次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恨不已,这充分说明被告的认罪态度积极,不致再有危害社会的可能。同时,在今天的法庭上,被告人万成功的诚恳交代,认罪伏法的态度也是有目共睹的。辩护人认为:被告人万成功认罪、悔罪态度好,具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酌定情节,完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,根据《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、司法部、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“被告人认罪案件若干意见(试行)》第九条之规定,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,酌情予以从轻处罚。在此,恳请人民法院在对被告人万成功定罪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与采纳,酌情对其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 东莞市刑辩律师
综上所述,由于被告人万成功为初犯,犯罪的主观恶性不大,犯罪情节并不十分严重,涉案金额也相对较少,其认罪悔罪态度好,对自己的所犯的罪行认识比较深刻,不致再有危害社会的可能,应当予以从轻处罚。以上辩护意见,请法庭在合议时予以充分考虑,同时也希望人民法院本着治病救人的法治原则,能够依法对被告人万成功予以从轻、减轻处罚,给被告人一次悔过自新、重新做人的机会。东莞市刑辩律师